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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遇到很有趣的事。

他,一個來自泥伯爾的客人。那天接待他跑了一整天,除了我們公司與他之間生意上的交流外,還有幫忙他處理一些保險紛爭的私事。

其實,我們公司沒有立場介入幫忙因為從頭至尾都沒參與過,所以我試著找當初經辦這件事的同行A一起前往瞭解,只是對方淡淡地表示這件事本該結束了,言下之意他已不想插手管此事。

所以,我就帶著他跑去保險公司跟家具店,聽了三方講法瞭解來龍去脈。

故事起因:到台南買家具。A從中接洽幫忙出貨。

客人說:去年年底我在這家家具店買了一櫃的家具。飄了幾個禮拜好不容易收到貨,打開櫃子一看,超過百分之五十被撞得傷痕累累,還好我有保險。

家具店:對啊,客人是訂了一整個貨櫃的產品,可是東西都包得好好的,怎麼知道一到他們當地家具就被撞成這樣。

保險公司:根據客人保險的保單來看,他的invoice金額是三千多元,家具破壞五成,但是被破壞的家具修一修就可以用了,所以公司決定賠償US$800

客人此時不滿寫在臉上:我花了US$14,000買家具,不到一半是完整的,結果只賠償不到百分之六?

保險公司:我們賠償金額是依照invoice金額去換算。

客人的臉突然轉向我說:我覺得我們三個都沒有錯,是A的錯。

嗯。。。。

看到這裡,我想大家一定會認為A為何要把invoice金額低報?如果實報的話,客人今天的保險金額就可以讓他滿意。

但是,國際貿易出口有一個不成文(體貼?)的作法,賣方會習慣幫客人低報invoice金額。
為什麼?
因為低報金額可以讓客戶進口時減輕海關稅~而且非常多。

所以很多國貿人員就不會特意問客人需要低報嗎?因為超過百分之九十的回應是肯定的。(我也曾經這麼"雞婆"過。)

所以我有點同情A同行,替客人處理家具訂單純粹是幫忙,結果,捲入保險糾紛。
然後,低報invoice金額也是體貼客人不要被課太多進口稅,結果落得對方不諒解。
簡直就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。

i have learned sth from this case  不能替客人決定任何事。尤其攸關錢的事,全權由買方決定。

but you know what

這位尼泊爾客人今天跟我下單,要求 UNDER VALUE  his invoice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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